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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熟谙出入境规定 确保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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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惠珠报导)日前,台湾中正国际机场发生一位陈姓妇人携带日币五千三百万元现钞出境至日本,遭机场航警局查获,除依法发还一百一十六万日币(等值一万美元)外,其余的五千一百八十四万日币依外汇管制条例全部被没入的事。

据称这笔充公款是近年依法没入外币金额最多的一笔。按旅客入出境携带外币或国币,均有其规定,这名旅客如不是想侥幸闯关,而是因不谙规定徒遭没收巨额外币,可谓损失惨重。

由于交通便捷、观光风炽,商旅出入国境频繁,为免旅客出入国境因不谙规定权益受损,并误触法令,本报特将有关台湾旅客入出境携带外币或国币之规定,摘录供大众参考。

一、出境部分

(一)新台币:
6万元为限。如所带之新台币超过限额时,应在出境前事先向中央银行申请核准,持凭查验放行;超额部分未经核准,不准携出。

(二)外币:
超过等值美币1万元现金者,应报明海关登记;未经申报,依法没入。

(三)人民币:
20,000元为限。如所带之人民币超过限额时,虽向海关申报,仍仅能于限额内携出;如申报不实者,其超过20,000元部分,依法没入。

二、入境部分

(一)新台币
入境旅客携带新台币入境以6万元为限,如所带之新台币超过该项限额时,应在入境前先向中央银行申请核准,持凭查验放行;超额部分未经核准,不准携入。

(二)外币
旅客携带外币入境不予限制,但超过等值美币1万元者,应于入境时向海关申报;入境时未经申报,其超过部分应予没入。

(三)人民币
入境旅客携带人民币逾20,000元者,应自动向海关申报;超过部分,自行封存于海关,出境时准予携出。(资料来源:关税总局网站http://web.customs.gov.tw)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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