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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评论/不顾社会公义 马处理党产 屡留败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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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田世昊/特稿

继出售国发院、中华开放医院、台湾省党部旧址、“三中”媒体、中保大楼等党产后,国民党在马英九主政后,又准备出售中央党部大楼,而中央党部大楼之取得,就如同之前出售的党产一样,国民党声称一切合法,仍无法规避外界与绿营,对于党产取得是否合乎社会公义的质疑。

民进党与外界屡屡质疑国民党党产来源,是透过接收、捐赠、贱买、强购等非法程序购入,国民党则都拿出过去戒严时期执政时的法令证明其合法地位,声称一切合乎法令要求。

国民党中央党部大楼的取得,依然如此,国民党中央于民国三十八年来台时,由自己执政政府将原属国产的东南长官公署招待所,“拨交”给国民党中央使用,自此后,国产就摇身一变成党产,国民党于现址办公使用四十年,从未交付政府租金,直到民国七十九年才向政府补足租金,并以公告现值加两成价格,向国有财产局承购土地。

但一般人民与其他民间社团,难道能获得相同待遇,无偿使用四十年国有财产才付租金?而以国民党中央党部位于总统府正对面的地段,市价是否仅为公告现值加两成?以合法程序掩饰非法手段,这才是外界质疑的重点。

以清新形象自许的马英九,却在党产处理上屡屡留下败笔,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标准,如果但求合乎法令,不管任何社会公义的检验,就是马英九所谓的“高道德标准”,只能说马英九的道德标准太低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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