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铁5死意外 台劳委会:雇主最重处3年以下徒刑

人气: 2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3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徐毓莉台北十日电)今天凌晨发生台铁自强号列车撞死五名施工工人意外,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表示,这次意外为管理不当所致,已违反劳工安全卫生法,调查确定后,检察官最重可起诉台铁局长徐达文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公务段长与副站长涉嫌业务过失,最重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劳委会统计,台铁局近五年来发生十七件重大职业灾害,造成十九名劳工死亡,其中,十三件是列车行进管制措施不当造成。对台铁一再发生类似灾害,劳委会认为台铁工安管理亟需全面检讨,因此,劳委会工安诊断列车近期内将开进台铁局,协助提升工安管理。

今天这起台铁意外事件发生后,劳委会主委李应元指示对每名劳工发放新台币十万元慰问金,并指派北区劳动检查所前往实施职业灾害检查。

劳委会劳工检查处处长傅还然指出,经北区劳动检查所初步了解,灾害当时劳工在西正线上从事绝缘板更换作业;至于有无申请在西正线上工作,或为何列车未切换至东正线上行驶,导致列车仍行驶西正线,都需进一步查明。

傅还然表示,依劳工安全卫生设施规则第四十条明定,雇主雇用劳工在轨道上或接近轨道的场所作业时,应于事前做好列车行进连系及管制措施,并配置监视人员或警告措施,台铁局也有相关工作安全守则,会发生这次重大灾害,明显是管理不当所致。

根据劳工安全卫生法第五条规定,对于相关作业场所,雇主需提供符合标准的必要安全设备,否则一旦造成重大职业灾害,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劳委会说,会将调查报告书移送地检署,若调查台铁未提供必要安全设备,检察官最重可能对台铁雇主徐达文处三年以下刑责。

另外,意外发生段的段长、副站长在标准作业程序部分应注意而未注意,也将有刑事责任。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