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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地放置汞污泥遭污染 官员:愿研究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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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二十一日电)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廖婉汝今天表示,屏东县新园乡李姓地主在民国八十六年间,无偿供地给政府放置汞污泥,但九十四年反被公告为重金属污染限制开发场址,地主求偿无门,要求政府应征收;环保署官员表示,基于公众安全才公告限制,会将征收土地意见带回研究。

廖婉汝(屏东县)上午召开“财团赚钱,百姓受苦”记者会,指八十六年间在屏东县新园乡赤山岩发现的民地遭人非法弃置汞污泥案,受害的地主李弘毅当初为协助政府清理汞污泥及其他有毒废弃物,无偿提供紧邻受害土地旁一块一点二公顷土地,但政府却在去年十一月公告原先被污染的四点五公顷及无偿供政府使用的一点二公顷土地为重金属污染场址,限制耕种、开发十五年。

廖婉汝表示,环保署对李弘毅的诉愿、陈情不闻不问,却在法院未厘清汞污泥弃置责任前,与疑似污染源台塑公司在九十二年八月,以新台币九千万元达成和解,扣除环保署先前清理污染花费的五千多万元后,“国库反而还要倒贴四千万元”,还专案特许台塑成为台湾独家处理汞污泥的厂商,她质疑政府“独厚财团,欺负百姓”。

李弘毅表示,无偿供给政府使用的一点二公顷土地,每年要付地价税三万多元,他不要求政府支付,只要求政府在一年内,将这笔土地上的三百七十三个汞污泥货柜移除,并净化土壤到可使用地步。

若政府无法承诺一年内将土地归还,他希望政府能价购征收,否则,他会向法院提起诉讼。

出席记者会的环保署督察总队副总队长张嵩林表示,与台塑的和解案是应法官请求,根据台塑原先报价,处理汞污泥需二亿七千多万,在环保署要求下才同意以九千万元和解;但因高雄县仁武乡民反对台塑设厂处理汞污泥,造成目前处理停顿。

环保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会管理委员会副执行秘书沈一夫说,环保署会持续依法追查重金属污染源,但仍无法查到污染元凶,基金会也会出资整治这二笔土地到可使用状态。

至于是否愿征收受害地主土地?在廖婉汝一再追问下,沈一夫才说“愿意带回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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