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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精神病患跳车伤重死亡 县府谋改善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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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守国高雄县22日电)高雄县大社乡陈姓女精神病患送医途中跳车伤重不幸过世,县长杨秋兴今天在县府主管会报中指示协助家属善后;县府相关单位也完成精神病患送医改善办法,防止发生类似事故。

县府消防局长颜高山表示,陈姓女病患经医院急救后仍不治死亡,正协助家属善后。县府消防局去年救护出勤3万7千多件,攸关县民生命健康,将召集相关人员研商如何改进救护勤务会议,防范类似案件再发生。

他也表示,替代役男年仅20岁,服役1年4个月退伍,无考绩、晋升等评比,可能较缺乏经验、荣誉感及警觉性,难以体会消防工作攸关人民生命安全,稍有疏忽须负民、刑事责任的危险性。今后继续利用各种场合加强叮咛教导外,并利用常年教育加强救护人员及替代役男对精神病患及各种送医执行注意事项。

县府卫生局长庄弘毅表示,经与县府警察局、消防局研商后,今后护送精神病患就医,会要求病患家属随行,警方随后,如精神病患有威胁性,员警也要坐上救护车。

县府警察局长伊永则表示,经县府卫生、警察局、消防局协商取得共识,精神病患送医,上班时间由3单位配合送医,下班时间则由警方、消防单位负责送医。如病患有攻击性、自残性可以约束。

县府卫生局人员则表示,民众请求护送精神病患会要求家属在护送通报单上写明护送原因,并请家属签名,以保障护送人员权益,且要求家属随行。

如发生陈姓女精神病患的先生不愿随行的状况,县府卫生局人员表示,如是强制就医的精神病患,或有伤人或自残行为的精神病患,还是会护送就医。

陈姓妇女的先生3月8日晚上向警方报案,请求护送太太就医,县府消防局大社分队派出救护车,由消防人员驾驶、1位替代役男陪同。陈姓妇女的先生不愿坐上救护车,自行开车到医院。陈姓妇女在护送途中跳车,经送医急救不治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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