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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假释门槛采配套 法界人士:重点在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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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慧真台北二十二日电)法务部为配合实施刑法修正条文提高假释门槛,拟具了“行刑累进处遇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执行长高涌诚今天说,虽然这是法律上的“必要之恶”,但监狱目的不在于如何严格控管不释放人犯或能将人犯关多久,而是教化工作,如何协助一个人重生和不再犯案。

高涌诚表示,就如教育的目的应是充实学生知识,但为了确保教学和学习有成效,必须要有成绩的考核,供校方了解学生的状况和督促学生学习,监狱依“行刑累进处遇条例”以责任分数考核人犯表现,作为是否释放参考要件,是法律上的“必要之恶”。

他指出,虽是“必要之恶”,且应存在的制度,但有时可能沦为只考量表面分数表现,而忽略是否真有实质的矫正教化功效。

他表示,让人犯服刑的目的在于教化人犯,所应重视问题不在于入狱时间长短,或如何严格控管不轻易假释人犯,而应着重人犯是否透过服刑悔改认错,协助重生和预防再犯罪,重视和落实教化工作才是重点所在。

刑法修正条文将自今年七月一日施行,法务部为配合刑法提高假释门槛,使国家刑罚得以连贯执行,达到制裁效果,拟具“行刑累进处遇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修正受刑人累进处遇刑期、级别和责任分数,行政院会今天上午讨论通过,将送立法院审查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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