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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委促苏揆将已领取退职金先缴回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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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二十七日电)中国国民党籍立委吴志扬今天表示,县市长和乡镇市长退职金领取的旧法已废,新法未过,在此法律空窗期,行政院长苏贞昌领取卸任县长退职金,实有不妥,促请苏揆先把退职金缴回国库,等有法源基础后再领取。

媒体报导,地方首长领取退职金的旧法已死,新法未立,但截至今年三月止,包括苏揆等两百零三名卸任县市长、乡镇市长,却领取超过新台币七千两百二十一万的退职金,是偷跑自肥。

吴志扬(桃园县)上午出席考选部、人事行政局针对相关预算冻结案到立法院法制委员会进行预算解冻的报告,会后,他对苏揆领取退职金ㄧ事,做以上表示。

他表示,不能说是违法领取,因为法源不足,法律基础非常薄弱,根据地方制度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直辖市长、县(市)长、乡(镇、市)长,应支给薪给;退职应发给退职金;因公死亡或病故者,应给与遗族抚恤金。前项人员的薪给、退职金及抚恤金的支给,以法律定之。

吴志扬说,县市长及乡镇市长退职金领取的法源依据是“台湾省政府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暂行条例”规定,但这个条例去年立法院没有同意延长适用;而新法“民选地方行政首长薪给退职抚恤条例草案”,立法院还在审查,法源基础不足。

他呼吁苏揆,身为最高行政首长,又是法律人,先把退职金缴回国库,等到民选地方行政首长薪给退职抚恤条例草案通过后再请领,立法时会制定回溯条款,等有法源基础后再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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