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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扶养证明 取消里长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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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林晓云/台北报导〕市政会议昨通过“台北市里长出具证明作业要点”,民政局表示,应里长要求,免除原有9项中包括“受扶养证明书”、“个人灾害损失证明书”、“国民住宅承租户居住事实证明书”等3项,回归各政府机关自行负责,新增加“患重大疾病或不能行走无法亲自申请补发身份证证明书”,以服务弱势民众。

邻长将不能代开证明

以往邻长可代里长出具证明,但在新作业要点施行后,将全部回归里长出具。

民政局表示,里长屡次建议市府重新检讨出具证明的项目内容,因为台北市为都会型城市,人与人之间关系疏远,同一层楼的住户常互不相识或仅点头之交,由里长访查也无法确切知悉,贸然开立证明书日后恐生争议,因此有修正条文的必要。

台北市里长联谊会总会长林金全受访表示,市府这项修正是对的,可以减轻里长的负担,且避免让里长陷入为难的情境,例如受扶养证明书,即使知道申请的里民未必真的有扶养事实,但多数里长怕得罪里民,也只好勉强出证明,至于新增的身份证证明,因为里长可以亲眼目睹里民是否重病或不能行走,所以对里长而言,还可以接受。

修正内容包括删除“受扶养证明书”,该证明事项可由受扶养者(或其监护人,如父、母 )注明确受纳税义务人扶养的切结书代替,无须由里长证明; 删除“个人灾害损失证明书”,这项原为大范围灾害发生时,便利民众申报个人灾害损失而订,考量北市交通便利,民众可亲至国税局申报,无须请里长背书证明;删除“国民住宅承租户居住事实证明书”,这项因需用证明机关(都市发展局 )同意将“国民住宅承租户居住事实证明书”改由都市发展局国宅管理站加强访查以资证明,故予删除。

“学生奖助学金(急难救助 )证明书”主要为便民服务措施,且多为学生请领奖助学金所需,新规定修正名称为“学生奖助学金(清寒 )证明书”;新增项目只有“患重大疾病或确实不能行走无法亲自申请补发国民身份证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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