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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员工认股被打压?劳委会允诺调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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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顾恒湛台北二十九日电)部分国光客运公司员工今天在立委陪同下召开记者会说,最近国光公司办理增资,但公司却故意以各种手法阻挠原始员工股东认股,员工如不按公司期望,就会遭到公司以资遣、调职等打压。劳委会官员表示,希望工会提出劳资争议调解申请,劳委会将调查是否违法,并予最大协助。

民主进步党籍立委蔡其昌(台中县)、卢天麟(不分区)上午在立法院,陪同被国光公司资遣的国光公司产业工会理事长杨荣德等员工召开“国光枉顾员工权益,任意资遣员工”记者会。

蔡其昌说,国光民营化时是由员工每人出资新台币三十万元成立,这次办理增资应由原始股东优先认股,如原始股东放弃认股,才洽特定人认购。但公司办理增资,却想要稀释员工股份,明白向员工传达不希望员工认股的讯息,并设计员工认股障碍,员工如不从,更以资遣、调职等打压手段对付。

他说,国光公司设计的员工认股障碍包括,增资通知单没有附上持股数、增资比率、应缴款金额等增资认股所需资料,只要求全台股东到台北总公司领取认股缴款书,并只限短短十天,带给员工股东最大不便。

杨荣德表示,去年国光换新经营团队后,开始打压不听话员工,他没犯任何错误,仅公开鼓励大家认股,就被公司解职。

旷姓与欧姓员工也指出,他们因没有按照公司的意思放弃认股,就遭到调职,让家庭生活产生很大的困扰。

劳委会劳资关系处专员江衍平表示,劳委会将对国光经营阶层资遣或调动员工的背后因素进行了解,了解是否涉及违反工会法及劳基法调职五原则的相关规定。也希望工会提出劳资争议调解申请,劳委会将予最大协助。

调职五原则为,基于企业经营上所必需;不得违反劳动契约;对劳工薪资及其他劳动条件,未作不利之变更;调动后工作与原有工作性质为其体能及技术所可胜任;调动工作地点过远,雇主应予以必要之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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