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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吃店限塑解禁 环保署:百货量贩美食街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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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钧凯台北二十九日电)小吃店五月起将解除不得免费提供塑胶袋禁令,但百货公司及量贩店的美食街究竟属不属于解禁范围,近来引发讨论。行政院环境保护署今天表示,鉴于购物的整体性,包括百货、量贩、超市营业场所内的餐饮业,仍将维持管制不变。有环保团体甚至认为,这类场所应该加严禁用免洗餐具。

环保署今年元月宣布修正限塑政策,对限塑三年多,用量不减反增的有店面餐饮业,自五月一日起,正式解除不得免费提供塑胶袋,及塑胶袋厚度须达零点零六公釐以上的禁令。

其余包括百货公司及购物中心、量贩店、超级市场、连锁便利商店、连锁速食店五类管制对象,则维持现有管制不变,不得提供厚度未达零点零六公釐购物用塑胶袋;厚度达零点零六公釐以上购物用塑胶袋不得免费提供。

不过,在三月十七日召开的公听会上,有部分百货公司业者要求环保署应厘清,对于美食街内的餐饮业,究竟该归属前五类管制的“百货公司及购物中心”,或是解禁的第六类“有店面餐饮业”。

环保署废弃物管理处科长张旭彰表示,鉴于购物的整体性,避免让消费者在同一个营业场所中,面临上一步买土产拿不到塑胶袋,下一步买小吃却可以的困扰,再加上多数美食街内都有足够座位,可供内食,与其他坊间小吃店以外带为主并不相同,因此,仍应归属前五类管制对象内,维持管制。

张旭彰强调,经过沟通后,包括百货、量贩、超市等拥有美食街的业者,也都表示支持政府维持管制的立场。

对此,环保团体也多表赞同,主妇联盟环境保护基金会常务董事陈曼丽说,既然美食街内的餐饮业,开的是百货公司、量贩店的发票,经营者是同一个,理所当然就该归属前五类管制。

环境品质文教基金会董事长刘铭龙甚至认为,环保署应该比照管制公家机关、学校作法,加严要求营业面积大、免洗餐具消耗量大的美食街,全面禁止提供任何材质的免洗餐具,因为业者绝对有足够的空间可增设中央厨房的洗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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