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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典当之奴 北市议员吁修改当铺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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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郭美瑜台北十三日电)台北市议员陈永德今天召开记者会表示,民众向他陈情,当铺业收取高利,年利率竟高达百分之一百零八,俨然是变相的合法高利贷业者,呼吁政府修改当铺业法。台北市刑大表示,警政署已函文表示入案研议,研拟修法解决问题。

陈永德上午在记者会播放林姓民众陈情录音内容,表示因生意失败,刷卡刷到爆,以车子去当铺抵押借贷新台币二十万元,原言明四分利,缴息时被告知要加收一万元仓栈费,第二个月无力支付,就遭到暴力讨债,负债额还被加上抵押车辆处理费三万五千元。

陈永德认为,以陈情民众为例,年率以最高百分之四十八计算,若加上仓栈费每月利率百分之五,当铺业的借货利率,年利率高达百分之一百零八,与信用卡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公营动产质借处年利率百分之八点四相比,高出甚多。

陈永德说,当铺业法明定不得收当政府核发的证照及私人身份证明文件,但现在“原车使用”、“免留车”的质借方式,在当铺业间相当普遍,民众只要将行照或驾照抵押在当铺内,就可借贷,还可开着车趴趴走。

他也引警察机关资料,民国九十三年至九十四年查获二十三件违法营业案例,至今没有一件完成处理,纵容非法质当业务执行。

列席的台北市商管处人员表示,当铺业是专法管理,业者必须向警察机关申请才可设立,违法部分仍可由主管机关依法管理。

台北市刑大副队长许弘屏表示,台北市已于九十三至九十五年展开清查,发现当铺业者违法情形日增,台北市将加强清查违法情事。有关“借钱免留车”部分,警政署已函文表示将修法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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