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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新车先付押金 环署回收新点子最快后年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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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钧凯台北二日电)未来民众添购新车时要多付出一笔花费了!为提高废车回收量,行政院环境保护署正研议“购车先押金、回收后退还”新制,初步构想每辆汽车加收新台币两万元的押金,待报废回收后再退还民众。配合修法时程,新制最快后年就能上路。

根据环保署推估,台湾去年应报废车辆约有五十万辆,但仅回收、处理十八万辆,回收率仅有百分之三十六,仍有高达六成车体下落不明,极有可能遭到非法拆解或借尸还魂。

为提升报废车辆的回收率,环保署于是决定参考国外作法,推动“购车先押金、回收后退还”制度,强制要求民众在购买车辆时,须预先支付每辆车两万元,待届七至十年的使用期限,并合法申报报废回收后,再退还给民众领回。

若以一年五十万辆车、每辆车押金两万元,使用期限十年计算,等到第一批民众领回押金时,整体基金规模预计将高达一百亿元。

环保署资源回收基金管理委员会执行秘书林建辉表示,基于污染者付费的观念,并为了鼓励民众汰旧换新,尽速将对环境污染较大的老旧车辆报废,好透过合法的回收体系,达到资源回收再利用的目的,购车押金制可以说是提供诱因的最佳方式。

林建辉指出,现行的车辆报废回收制度,虽然有提供每辆三千元的奖励金,但由于金额不高,始终无法展现成效,未来若能透过金额较高的押金制,在民众会感到“心痛”之下,相信就能够大幅增加回收量。

至于新制何时上路,林建辉说,由于目前仍缺乏法源依据,因此,最快得等到后年“废弃物清理法”与“资源回收再利用法”二法合一、修正后才可望正式实施;新制度实施后,预计可一举提升废车回收率达到九成以上。

不过,环保署强调,详细的实施内容及押金金额,或是否要连本带利归还民众等,都还有待进一步与汽车制造厂商、消费者团体进行讨论,才会决定最终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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