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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捐血筛检 害人输血染爱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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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王昶闵/台北报导〕1名双性恋、多重性伴侣的男子,明知有危险行为仍继续捐血,他今年1月所捐血袋被检出爱滋病毒,且已造成1位50多岁受血者感染,受害者依法将获200万元人道救济金。

卫生署呼吁,有危险行为者请勿捐血,担心感染者,更不可利用捐血做爱滋病毒筛检。若担心感染者,应至全国35家爱滋病指定医院检测。卫生署所设爱滋免费咨询专线:0800888995。

台湾卫生署疾管局发言人施文仪表示,这是国内第17例输血染爱滋个案,利用捐血筛检的男子则是第15名在空窗期捐血的爱滋感染者。卫生单位追踪发现,他在最近半年内体重骤降4公斤,性伴侣涵盖双性,大多是三温暖或网友,累计至少有10名性伴侣。

施文仪表示,捐血男子30多岁,今年1月捐出的血袋被验出爱滋病毒阳性,回溯血液去向发现,1名50多岁受血者感染爱滋病毒,经病毒基因比对证实是输血感染。

根据血液基金会捐血登记表上载明“怀疑自己感染爱滋病者、曾与陌生人发生性行为或嫖妓者、罹患梅毒、淋病或其他性病者、静脉注射药瘾者、曾有吸毒、慢性酒精中毒者、同性恋或双性恋者、从事色情行业或多重性伴侣等危险行为者”均请勿捐血。

施文仪表示,捐血男子明知有危险性行为仍捐血,造成受血者感染,须负相关民事损害赔偿,且涉及“后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条例”第15条,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施文仪指出,爱滋病毒的空窗期约6到12周,男子捐血累计82次,造成1例爱滋感染事件。他从94年1月至94年10月曾3度捐血,有4名受血者,2存活、2死亡,死因与爱滋无关,2名存活者皆未受感染。但95年1月捐血,却造成受血者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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