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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清晏:范是拼经济的大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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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陈梅英/台北报导〕沈寂数日的前台肥总经理黄清晏,昨日发布声明稿指出,他向来以“专业经理人”自许,谈不上什么政商关系,范振宗曾多次与黄茂雄密商,在南港经贸园区案态度反复,范才是政府拼经济的“大石头”;至于台肥赴中国扬州投资案,范振宗出国日期是九十四年1月30日,但签约日却是九十三年9月18日,显有伪造文书之嫌。

黄清晏昨日低调回台肥整理个人物品,相处多年的员工指出,欢送会上,看得出黄清晏的落寞,对应下午范振宗高调返台,更有极大反差。至于黄清晏透过秘书发出的声明稿洋洋洒洒四页,针对“董、总不和”传闻,他说与范振宗素昧平生,或许因出身背景不同,经营理念上有若干差异,但他从来都以专业经理人自许,谨守“专业经理人”与“公股代表人”分际。

针对南港经贸园区土地出租案,黄清晏说,范振宗先自行找由经济部持股二十四%的世正开发公司董事长黄茂雄(也是东元董事长 )密商,后经董事会通过出租协商条件后,又一再反复,终致协商不成,范才是政府拼经济中的“大石头”。

至于花莲海洋深层水投资案,黄清晏说,范振宗原指示由副总经理马庆丰全权负责,但因进行不顺,又回头要他指导协助,并对董事会负责,范振宗决策反复,却把案子延宕责任推给他。

还有立委爆料台肥赴扬州投资案,黄清晏说,除与扬州签署“投资意向书”签约日期与出国日期不符外,九十四年2月26日扬州代表来台与范振宗签署高达一点八亿美元投资“进区协议书”,范振宗未提报上级就匆促行事,还是他多次强烈建议,才在协议书上载明“需经台肥之政府主管机关同意方得生效”,他做此补救措施,根本不是范所说的一切都是他个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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