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一审判决:王玉云伤害经济至深且钜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6月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刘志原、孙友廉/台北报导〕民国八十年间,南霸天王玉云一手创立中兴银行,儿子王志雄则任副董事长,但父子两人遭起诉控告掏空中兴银逾两百亿元,王玉云已于九十三年间遭台北地院重判七年四个月,目前上诉二审,王志雄部分则由台北地院审理中,另王玉云还涉及对尖美等集团超贷,正由检方侦办中。

王玉云遭判七年四个月,是因他被控违法放贷给台凤集团八十亿余,检方指出,王玉云还曾在银行下班后,开放银行金库,直接让台凤人员入内搬现金,依法,背信罪最重可判五年,但一审法官认王玉云恶性重大且为连续犯,故加重其刑。

八十七年间,台凤公司股价大跌,从每股两百五十七元下挫至五十余元,台凤面临融资追缴,黄宗宏遂以人头户向中兴银贷款,中兴银却违反“对同一关系人”放贷不可过度集中等规定,核贷五十四亿余元,但这仍不足以补足其资金缺口,王玉云等人遂再指示所属对台凤集团违法放贷,涉及背信罪。

本案一审宣判时,承审审判长宋松璟指出,中兴银行损失得由国家编列预算来挹注,花的全是纳税人的钱,等于是要全民来负担王玉云等被告的犯罪结果,且王玉云与黄宗宏最后几乎将台凤掏空,对台湾的经济及金融伤害至深且钜,严重危害国家经济安定。

王玉云在一审遭判处徒刑七年四个月,中兴银总经理王宣仁徒刑七年,而台凤集团负责人黄宗宏徒刑九年,并科罚金新台币三亿元。目前上诉二审中,承审法官表示,由于被告律师有意调阅当时银行相关资料,又中兴银行已概括让与别家银行,正函调该资料,一旦收到就可密集审理,宣判此案。

至于王志雄另案部分,检方认为,王家为巩固经营权及提供资金供台凤等公司护盘,违法超贷亚世、荣周、台凤、汉阳、禾丰及台融等集团百余亿,严重影响金融秩序,九十四年9月15日将王志雄等人起诉,王志雄并遭求刑四年半,正由台北地院审理中。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