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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中评会决议 罗宗胜许富男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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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蔡素蓉台北六日电)民主进步党今天召开中评会,对台北市议员罗宗胜、许富男,做出除名决定;前立委张俊宏以私人名义投资,未涉立委职权,此案下次再议。党主席游锡堃表示,党应有更高标准自我要求,非常赞同、支持中评会的决定。

民进党召开中央评议委员会,中评会主委高志鹏会后表示,是依纪律评议裁决条例第二十一条,对罗宗胜、许富男,做出除名决定。

游锡堃会后表示,民进党是改革政党,清廉是核心价值;面对外界高度期待,民进党应以更高标准自我要求。因此,对两位议员做成除名决定,全体中执会成员包括他本人,都非常赞同、支持。

他强调,这并非未审先判,司法是司法,党是党,党的道德标准要比法律高,因为法律是最低标准。

高志鹏指出,罗宗胜、许富男除名理由是依纪律评议裁决条例第二十一条,触犯非政治其他法令案件,因为涉案部分,引起不良社会观感,两人身为公职人员,应有更高道德标准自我要求。

他表示,会中大家也特别讨论到会不会被媒体引导?未审先判,影响当事人权益?党发会已计划在全代会提出修法建议,未来一审判决无罪、不起诉者,可以回复党权。

高志鹏说,由于七月召开的全代会可通过这项修法建议,因此,中评会仍决定采最高道德标准,做出最严厉除名处分,但一审判决无罪后,可继续担任民进党党政同志。

至于张俊宏一案,高志鹏表示,廉政委员会以收贿、贪渎案件应予特别处分,但中评会认为张俊宏是私人投资,没有牵涉立委职权,不能认定为贪渎罪名,希望廉政委员会再说明后,下次再议。

数十位罗宗胜支持者中午就到民进党中央党部陈情,高喊“媒体审判、党纪刀下留人、恢复提名”,中评会做成决议后,再度抗议中评会不公后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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