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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陆委会将修法 以生物特征区分中国人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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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佳霏台北六日电)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今天表示,陆委会正着手修正两岸条例第十条之一,未来中国人民入出台湾,将依循国际民航组织标准,以“适当方式”取生物特征样式,用较文明、较不侵入的尊重方式确认人别,达到强化管理、入出便捷、简化人力的政策目标,希望今年下半年完成修法。

陆委会法政处长杨家骏傍晚受访指出,原来的两岸条例第十条之一规定,“大陆地区人民申请进入台湾地区团聚、居留或定居者,应接受面谈、按捺指纹并建档管理之;未接受面谈、按捺指纹者,不予许可其团聚、居留或定居之申请。其管理办法,由主管机关定之。”

他说,依照国际潮流及国际民航组织的标准,科技已进步到不以“按捺指纹”为唯一的生物特征样式,先进各国的采认反倒是以“脸部”(眼眶四周含两千多种辨识特征)为主,再视需要加采指纹及虹膜等生物特征样式。

杨家骏表示,二零零二年美国在“加强边境安全及入境签证”法规就已决定采用“无线射频识别系统(RFID)”。二零零五年七月,国际民航组织一百八十八个成员国,也决定要在二零一零年使用这套系统。中国近年也与南韩及新加坡联手开发电子护照认证系统,希望在零八年奥运前启用。

他指出,台湾顺应国际趋势,逐步研究RFID与电子护照的可行性,除护照条例、入出国及移民法外,两岸条例也有面对修法的需要。特别是中国人民来台态样复杂,人别确认不易,如果能应用最新科技清楚确认身份,将可收取强化管理的功效。

杨家骏说,未来在修法时,中国人民来台在“移入性人口(大陆配偶)”、中国渔工及偷渡犯部分,除脸部生物特征采样外,应该仍需保留按捺指纹的特别规定,以加强管理。

他表示,入出境管理局、外交部领事事务局及陆委会等相关单位正密集研商修法及配套措施,希望今年下半年能完成修法,再看政策急迫性、预算及采购相关情况,决定电子护照或RFID系统何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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