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莺歌镇长9/1将补宣誓 苏有仁拼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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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3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郑淑婷/莺歌报导〕县政府民政局去函羁押在台北看守所的莺歌镇长苏有仁,如于9月1日下午5点未能补宣誓,将公告莺歌镇长补选事宜,苏妻苏宋秀菊昨天赶赴内政部、县政府,递交署名苏有仁的陈情书,质疑县政府将以宣誓条例、地方制度法径行解除民选镇长职务的合法性。苏有仁案今天下午将开庭,律师将再提交保,能否赶上补宣誓,还有最后一丝机会。

苏有仁的妻子苏宋秀菊表示,莺歌镇长当选人苏有仁,21日在看守所内,接获来自县政府民政局的公文,告知补宣誓日期定于9月1日下午5点,在莺歌镇公所举行,当天如未到场得解除镇长职务,立即宣布补选事宜。苏有仁要求律师紧急研拟陈情书,送交内政部、县政府,质疑以宣誓条例、地方制度法解除镇长职务的合法性。

陈情书指出,过去内政部以宣誓条例规定,认为3个月内未补宣誓就得补选,后县政府又认定要依据地方制度法规定,连续6个月未执行职务得解职,但苏有仁不符合宣誓条例所说的3个月内应补宣誓的资格,加上他尚未就职本届镇长,又何来适用地方制度法将他解职。

陈情书指出,4年前立委颜清标在羁押中当选,内政部解释3年任期内随时可补宣誓,云林县长张荣味因焚化厂弊案遭到延押,内政部当时也认为因“羁押”不能执行职务连续达6个月,是“不能”执行,而非地方制度法规定的“不”执行,没有解职问题,但如今解释文换个人,就换一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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