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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溺毙事件后 校园泳训 须签健康切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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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胡世泽/台北报导〕针对福林国小泳池传出男童溺毙,引起不少家长关切,台北市教育局昨天决议研订北市泳池管理手册,要求设有泳池的109所学校,救生员确实填写工作日志,出入泳池一定要点名,报名泳训班的学员必须填写健康证明切结书。

针对泳训班学员须填写健康证明切结书,教育局体卫科股长王泓翔表示,身罹法定传染病、高血压、皮肤病、心脏病者、喝酒者、妇女在经期或怀孕期,都不适合游泳,救生员及教练会善尽告知责任,劝导这些学员不要下水。

台北市教育局副局长林腾蛟表示,台北市109所学校共有112座游泳池,其中87座温水泳池、25座冷水泳池,由于福林国小发生学童溺毙意外,该局昨天邀集各相关学校、红十字会、救生协会等单位修订标准作业及意外事故处理流程。

林腾蛟指出,游泳池的标准作业流程,包含泳池开放前检查机房水电设备、检测泳池水质及完成加药作业、泳池旁设置医护室、于明显处公告流程,救生员于泳池开放中随时监控学员安全状况,禁止学员潜泳、跳水。

泳池开放结束前10分钟,救生员应广播告知泳池即将关闭的讯息,确认所有学员离池后才能执行泳池清洁工作,离开泳池时,救生员应将进出口上锁;此外,该局规定救生员除了救生外,不得擅离职守,也不可从事非救生工作。

林腾蛟表示,今年底前,该局将订出泳池配备设施标准、急救操作说明、泳池督导机制及流程、泳池注意公告事项、泳训学生注意事项、报名学生健康证明切结书范本、救生员契约范本等,汇整成台北市游泳池管理手册,供各校参考。

教育局计划分行政区召开座谈会,宣导游泳池安全流程,通令各公私立学校必须确实执行,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将伤害降到最低程度。

学员切结 管理者仍需负责

〔记者林晓云/台北报导〕台北市消保官陈柏菁受访表示,切结书是把部分的举证责任转移给学生及家长,效果就像是泳池立的告示牌:有心脏疾病等不宜进入泳池一般,但对于泳池该负的救生员配置及急救、紧急应变措施等责任,完全不受影响,泳池该负的责任还是要负。

陈柏菁表示,泳训班有招生收费的行为,家长把孩子送入泳训班后,不管泳池是否附属于学校,都属于消费者保护范围,一旦发生意外争议,学校要求学生所签的切结书,是把举证责任分摊给学生及家长,目的在减少泳池的举证责任,也就是原本泳池要负百分之一百的举证责任,但现在可能因为学生隐匿疾病,而使泳池所负举证责任降低。

陈柏菁表示,但是这是意外发生原因调查时,举证责任的分配比例而已,不代表泳池可以卸责,泳池该负的急救责任并不受到切结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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