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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重回协商或政府接管?台交通部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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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四日电)曾被视为交通新里程碑的高速公路电子收费 (ETC),今年二月在官司纠缠中低调上路,没想到拖了五个多月后,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还是败诉,远通电子收费公司丧失最优申请人资格。未来ETC无论重回三家厂商协商阶段,或是政府接管,对交通部来说都是难题。

从得知最高行政法院判决后,经过十余小时思考,交通部长郭瑶琪今天上午作出由中华电信公司和远通公司共同营运的决定,让ETC在过渡时期不至于停摆。不过郭瑶琪坦言,目前情势发展,“对交通部空前不利”,远通公司则是“相对有利”处境。

最高行政法院维持原判决,纵然远通公司丧失经营权,但从台北高等行政院法到最高行政法院都认为高公局在ETC甄审过程未符合公平、公益原则,除非仍在进行中的其他官司发现新事证,否则败诉的责任大多指向政府,这是交通部处境不利的主因。

相较之下,远通公司是与政府签订合约才投资,即使远通失去经营权,已经完成的设备,政府仍必须依照鉴价金额有偿买回。

如果政府选择重回远通、宇通和宏碁三家厂商协商,在ETC案公平性饱受各方质疑,甚至当初政策决定过程还涉及贪渎关说疑云的情况下,郭瑶琪坦言,首先可能面临的问题是,甄审委员还有多少人愿意回来?她甚至悲观研判,“可能连公务员 (指甄审委员中的官方代表)都不愿意来”。

但如果由政府接管,接下来要面临的问题是,目前ETC采用红外线技术,当初七家投标厂商只有远通公司使用,国内另一家拥有红外线技术的是中华电信。在拥有红外线技术厂商不多的情况下,未来要由高公局自行经营,还是从少数拥有红外线技术的厂商中选一家委托管理?继任者是否有能力接管等都是问题。

交通部政策希望过渡期由中华电信与远通共同营运,尽管中华电信不反对“帮忙”,不过现实问题是,中华电信已是民营公司,过渡期盈亏如何划分?政府只是希望中华电信短期帮忙,还是未来要长久交给中华电信经营,也不免影响中华电信愿意投入的心力。在交通部对重回协商与接管等两个选项作出决定前,单是这个期限未知的过渡期,交通部就有得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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