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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单画X 300变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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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胡守得/台北报导〕1名计程车司机违规临停被警察开红单,签收时很火大,用力自红单存根联的左上右下及右上左下,打一个大“╳”画押,画破红单,原本1件区区300元的交通红单,将因此暴涨为至少5万余元,甚至进牢房吃牢饭也说不定。

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汽车驾驶人违规临时停车,可处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罚锾;但这名计程车司机画破红单,触犯可处5年以下徒刑的“毁损公务员掌管文书罪”,因为他还对执勤警察口出秽言,再涉及6个月以下徒刑的“侮辱公务员罪”。

由于2罪间属裁判上一罪,从最重的毁损公务员掌管文书罪论断,这名计程车司机未来若未被法院判刑,即使是缓刑,以该罪刑责最低的徒刑2个月、得易科罚金计算,也要赔上5万4000元,但若法官认有不可原谅情形,则可能让他进监服刑。

本案发生在今年6月间,53岁的林姓计程车司机,于下午4时多交通尖峰时刻的台北市市民大道、承德路口违规临时停车,经大同分局交通分队纪姓员警发现,当场开单举发。

林某一时气愤不过,当场以“给你开一开去买棺材”秽语辱骂纪员,并在纪员开单后,要求其在存根联签名时,以笔在红单上用力画大╳,导致存根联破损,事后被依妨害公务移送法办,检方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洛阳纸贵 毁罚单算公诉

记者胡守得/特稿

画破1张纸,让林姓计程车司机面临可处5年徒刑的刑责,是否过于严苛?关键在于这张纸是交通罚单,代表国家公权力,因而林某的行为,依法来说,即是挑战公权力,而非仅仅只有毁损1张纸那么简单。

本案与公、私文书的界线有关,林某毁坏的红单是公文书,表面上是他抒发对警方取缔的不满,实则已做出他自己想都想不到的“挑战公权力”行为,并非他与开单警察间的“私事”而已。

这点由毁损公务员掌管文书罪的条文内容清楚可知,只要有毁坏事实即可,是否丧失效用则不必谈论,构成门槛极低,此一立法目的,就是在确保国家公权力的维护。

在国家公权力至上前提下,一般毁损与毁损公务员掌管文书罪的刑责也有天地差异,前者是极具弹性的低徒刑、拘役或罚金,而非后者只有必判徒刑一途。

何况一般毁损属告诉乃论,有和解、撤回机会,但毁损公务员掌管文书罪则属公诉罪,一经发生,就无挽回可能。

不过法界也表示,林某行为虽不当,但在司法机关大力鼓吹检察官妥善运用缓起诉机制的今天,林某到案坦承一切,无前科,是否有必要对其以刑制裁,其实值得商榷;若妥用缓起诉,命其“陪”交警执勤,实地教化其法治精神,相信比判他刑更能令其省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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