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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过温室气体减量法草案 CO2减量有法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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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钧凯台北二十日电)行政院今天审查通过“温室气体减量法”草案,行政院环境保护署今晚表示,此举将为国内的二氧化碳(CO2)减量提供法源依据,有利台湾因应随京都议定书而来的国际减量压力,未来企业达不到减量配额,将面临高额罚锾。因各界仍缺乏共识,草案并未明订气体的减量时程及目标值。

“温室气体减量法”草案,载明将以渐进方式推动减量,并明订产业温室气体盘查登录及查证、温室气体排放效能标准管理、总量管制与排放交易制度等减量措施。

草案中同时设有惩罚条文,未来若企业、公司的实际排放量,超过核配量或排放额度者,可处新台币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锾,还得在重新核配排放量时,扣减回来,以遏阻违法排放的行为。

除此之外,若企业无法提升自己的设备与使用能源效率,好达到政府要求的生产效能标准,也可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锾,并限期改善,届期未完成改善者,则会按次处罚。

环保署空保处处长杨之远表示,温室气体减量法最重要的意义,在于提供了国内二氧化碳减量的法源依据,明订各政府部门的权责所在,让减量不再只是道德劝说,而是于法有据,也让温室气体排放量约占全球百分之一,居世界第二十二名的台湾,在面临后京都议定书时代的减量压力下,可与国际接轨,提早因应。

但争议最大的减量时程及目标值,在国内缺乏共识下,并未明文写进草案里,而是载明在实施温室气体排放盘查、登录、查证制度与建立排放量核配及交易制度之后,并视国际温室气体减量情形,再分期公告实施。

杨之远说,考量台湾不是联合国成员,也非京都议定书缔约国,加上并不在第一批被要求的已开发国家之列,因此,对于尚在讨论阶段,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的减量时程及目标值,应该采取视国际情势而分阶段订定的策略,才不致于冲击台湾的产业发展。

环保署表示,“温室气体减量法”草案,近日将送请立法院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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