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金管会:购买地下保单纠纷 无法律保障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9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二十四日电)台湾有些民众购买境外保单(俗称地下保单)以节税,不过,如果衍生纠纷怎么办?台湾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呼吁,消费大众应向经金管会许可,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保险业者购买保单,如果迳向台湾国内不法中介购买地下保单发生纠纷,将无法受到台湾国内法律保障。

金管会指出,保险业务员、代理人、经纪人或任何个人、法人等为未经主管机关核准的保险业经营或介绍保险业务,主管机关除可依保险法第 167-1条规定处以新台币90万元以上、450 万元以下罚锾外,对于领有执业证书保险代理人、经纪人或公证人,也可依同法第167-2条规定,命令停止执业或撤销执业证书。

另外,保险业务员销售地下保单者,也可依保险业务员管理规则第19条第 1项规定,处撤销登录的处分。

金管会已在今年 6月针对部分人士介绍未经金管会核准在台营业美国西方人寿保险公司保单开具处分书,各处90万元罚锾。

金管会重申,依据加入 WTO承诺事项,对于未经核准在台湾国内营业的外国金融服务业者,仍不得从事招揽及行销活动,外国保险公司如在境内经营保险业务,须依保险法第137条规定向主管机关申请许可。

金管会表示,台湾国人如自行购买国外保单,如遇有保险理赔争议,主管机关将无法提供协助,即消费者须自行承担风险。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