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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特支费 拟约谈马英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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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何瑞玲/台北报导〕绿营立委检举台北市长马英九将不用单据特支费直接汇入私人账户当生活费使用涉弊,高检署查黑中心已完成相关核销单据的调阅,下星期将展开约谈。

据了解,检方强调将比照查办国务机要费规格进行调查,因此除市长室等相关经办人将被约谈外,不排除传讯马英九。

台北市长马英九面对质疑声浪时,曾多次表达核销程序并无不法,不仅符合历任市长核销惯例,且审计单位已查核符合规定;但检方认为,行政院对机关首长特支费使用有统一规定,但并未允许汇入私人账户,且依规定特别费应用于公务之上,是否有不法将追查。

绿营立委向高检署检举马英九特支费直接汇入个人账户疑涉不法,高检署查黑中心已完成包括陈水扁、黄大洲等历任市长相关经费核销的证卷调阅动作,全案将循国务机要费侦办模式进行调查,即在调阅相关核销单据及凭证后,下星期开始对处理特支费的市政府市长室经办人员、会计及出纳展开约谈,查黑中心月前为侦办国务机要费已讯问陈水扁总统,因此在调查市长特支费上,也不排除约谈马英九。

检方认为,行政院确有对机关首长特支费做出行政规定,即一半需要单据、一半不需要单据,但并未允许不需要单据部分可以直接汇入个人账户。

检方并认为,依规定特支费应用于公务之上,而台北市的做法是在每个月的月初,就直接将不需要单据部分金额十七万元直接入私人账户,是否有用于公务之上,确有疑义尚待查证,且就算前几任都依此模式核销,也不代表此模式就合法、就合乎规定。

另外,在需要单据核销部分,检方也会深入查证是否也有以他人发票申领特支费,以查办国务机要费的相同规格检视台北市政府有无浮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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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计处:特别费应与公务有关

〔自由时报记者王贝林/台北报导〕行政院主计处表示,最早是因首长身为机关代表,常有红白帖或对机关内外的馈赠、奖赏、慰劳等支出,所以才为首长编列特别费;后来因为部分支出取得单据凭证确有困难,才同意可以领据方式结报,但金额不得超过二分之一。

主计处强调,特别费最早都要有原始凭证才能核支,所以本来就不是首长待遇的一部分,用途上也应与公务的支出有关,后来将二分之一特别费直接拨入首长账户,主要也是基于方便、安全、减少出纳舞弊等考量,并不代表这些钱可用于私人用途或当成薪资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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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支费 绿委︰马修改法令 图利自己

〔自由时报记者陈诗婷/台北报导〕民进党立委谢欣霓昨天表示,马英九宣称特支费汇入他个人账户是依照“台北市市库集中支付作业程序”办理,陈水扁总统过去担任市长时也是如此,但据查证,该规定却是在马英九上任市长五个月后才颁布,证明马英九公然说谎。

谢欣霓指出,陈总统担任台北市长期间,市长特别费凭领据支领现金,从未直接汇入个人薪资账户。马英九继任市长后,却在民国八十八年六月二日颁布“台北市库集中支付作业程序”、民国九十二年八月做出修正,将原由市长领据列报的一半首长特支费,直接汇入市长薪资账户,明显触犯刑法的图利罪。

台北市议员颜圣冠也强调,马英九不但颁布图利自己的行政命令,还公然说谎,宣称其他首长任内也将特别费汇入私人账户,这种人应立即下台。

立委林国庆也公开呼吁施明德,宣称反贪腐,就不能只针对某政党或某颜色,应以同样的标准检视马英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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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电连存帐 行之有年

〔自由时报记者陈璟民/台北报导〕北市府秘书长李述德表示,市长特支费一半需领据的部分,依“市库集中支付作业程序”规定,“电连存帐”到指定的账户,不但符合法规且行之有年,如有违法,审计单位不可能坐视不管。

曾任市府财政局长的李述德指出,市府制定“市库集中支付作业程序”单行法规后,配合金融e化发达,都已采取“电连存帐”方式为之。

李述德说,电连存帐就是由财政局与市库代理银行电脑连线,透过财金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跨行通汇系统,将各项费款根据各机关付款凭单填列的受款人汇款资料,逐笔汇入受款人指定的金融机构或邮局账户,通常该账户就是薪资账户,外界质疑市长特支费领取有瑕疵,其实就是如此办理,并无不妥或违法。

李述德强调,市长特支费的报销、领用程序均合法,否则台北市审计处不可能审核通过,外界硬将陈总统国务机要费没有实际支出,却另找发票等单据核销领款一事,与马英九的特支费扯在一起比较,其实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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