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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校长会议建议 学费调幅自主上限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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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翁翠萍高雄十一日电)对九十六学年度大学学费调整方案,九十五学年全国大学校长会议今天讨论通过,提出一项以百分之十为上限的学费调幅方案,在这个调幅内,学校可自主决定学费调涨幅度,但仍有配套程序与配套措施,全案将送教育部参考。

九十五学年度全国大学校长会议今天开始在高雄中山大学举行两天,下午进行提案讨论,由国立台湾大学校长李嗣涔主持,国立大学校院协会、私立大学校院协进会、技专校院协会三个团体的学费调整决议并成的提案,经热烈讨论后通过。

通过的提案建议教育部,先订定宏观、客观、合理、明确的学杂费审议指标及程序,如生师比、校舍空间标准、财务指标、大学评鉴成绩、助学计划、资讯揭露机制等。

提案同时建议教育部,针对符合前述指标及程序的大学,给予较大的学杂费自主调整空间,但学校调幅以不超过百分之十为限。

提案也建议教育部,针对弱势学生照顾拟具整体助学专款计划,学校应提拨经费挹注校内助学措施,弱势学生照顾的具体执行成效,可列入大学评鉴项目。

三个大学协会指出,台湾公私立大专校院面临全球化、少子化与多元竞争的冲击,须有足够经费提升大学品质与促进高等教育健全发展,但政府财政困难,高教财源无法增加,学生人数却激增,政府补助国立大学每单位学生成本从民国八十四年度的十八万一千元减少为民国九十四年的十一万八千元。

另外,各校退抚基金、劳健保、公保等学校负担比例提高,配合政府政策新增系所与校舍老旧维护费用庞大等支出不断成长,造成教育部补助稀释,各校财务缺口持续扩大,必须仰赖学校自筹经费支应,相较于欧美日韩为低廉的台湾大专学费,宜适时合理反映办学成本并加以调涨,因此提出这些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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