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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新世代产业政策法套案 预定今年中送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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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淑芳台北二十一日电)台湾促进产业升级条例将于2009年底落日,台湾产业政策法规进入新世代。台湾经济部正积极研拟制定“产业基本法”,宣示政府对产业发展理念与大政方针,搭配产业创新价值条例、产业园区发展条例,建构全套产业发展法规,现正广征产学界意见,预定今年中提送行政院讨论。

奖励产业升级发展的促产条例即将届期落日,2010 年之后,台湾的产业发展方向如何?应否保留租税奖励 ?主张减少租税奖励的财政部与身为产业界大家长的经济部立场不同,始终争议不休。

经济部现正研拟全新产业政策套案,规划建构以产业基本法,搭配产业创新价值条例、产业园区发展条例等两项作用法,组成完整的新世代促进产业升级法规。

工业局预定今年6月底之前完成三项法规草案,经济部规划7、8月间提报行政院。由于立法委员将在今年年底改选,新世代促产条例套案预定2008年立法院新会期开议后,再送第七届立委审议。

督导产业发展业务的经济部政务次长施颜祥表示,新世纪的台湾和其他很多国家一样,面临许多产业发展问题,政府有必要宣示产业发展大方向。

规划中的产业基本法,将说明台湾政府在产业面的施政理念,以及政府如何协助产业发展,立法层次类似科技基本法、环境基本法,仅阐述大政方针,有别于规范执行细节、各种权利义务的作用法。

至于产业创新价值条例、产业园区发展条例,将分别规范有关租税奖励、优惠补助,以及工业区、工业港等特定园区相关细则。

施颜祥强调,新世代产业政策不会以租税优惠为唯一工具,相关的奖励、补贴、法规松绑都会依照去年召开的台湾经济永续发展会议结论办理。

产业政策攸关国家竞争力,也涉及国与国之间招商引资实质竞争,工业局正在搜集资讯,参考其他国家法令。由于法规草案尚未出炉,经济部长陈瑞隆态度相对低调。

陈瑞隆说,新世代产业政策与法规方向尚未确定,亟需工商业界、学者专家踊跃参与。经济部先前曾在与产学界直接对谈的产业咨询委员会做过相关讨论,他诚心邀请产业界、工商团体、学者专家在立法过程中积极表达意见,让行政部门充份了解。

工业局长陈昭义表示,现行促产条例不仅适用于经济部主管产业,也可援用至其他部会主管业别。未来产业基本法也有可能扩及适用到观光业、农业等各类产业,这部分需与相关部会详加讨论,工业局会尽速完成草案初拟,随即展开与各部会、民间单位的沟通协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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