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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经建会:优先限制金融业董监及大股东质押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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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佩君台北二十四日电)行政院院会今天通过强化金融监理因应措施,决议优先针对金融业着手,如果金融业董监事及大股东质押比例若明显偏高,将限制质押,希望遏止有心人士进行不良财务操作,影响股东权益,相关法案将在今年六月底前提出。

行政院院会今天听取经济建设委员会报告“强化预警机制、金融监理及公司治理措施:以力霸案为鉴”。

经建会副主委叶明峰晚间表示,这份报告主要分为立即可行及短中期因应措施,在立即可行方面,例如要求金管会督导台湾证券交易所及柜台买卖中心成立专责研究单位及监控小组,掌握个别公司及产业相关市场情报及资讯,建立严谨机制。

在短中期因应措施方面,他说,现在不少银行大股东质押比例都超过5成,甚至有达到9成,一方面代表对自己银行没信心外,另一方面也可能代表财务有问题;表面上是大股东,但实际上股票都不在手上,而金融业最重要的基础是信用,大股东高质押比例会让外界有信用方面疑虑。

他说,今天院会除要求上市上柜公司董监事及大股东质押情况要加强揭露外,会中更决议,将朝修正银行法、公司法及证券交易法进行,未来会提出一个限制质押比例,未来只要超过这个比例,就限制质押。

由于质押股票是目前企业非常普遍财务操作,限制质押比例可能会影响企业主财务上操作。经建会认为,规范主要是在防止不良财务操作,避免影响股东权益,但如何细部规划,须待六月底前提出法案才能更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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