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合浦武装部私卖干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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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5日讯】(天网义工温霞报导2007-10-15)10月15日凌晨,著名维权律师杨在新先生电告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广西合浦武装部私卖干部住房。

15日中午12:15分,电话采访了广西合浦县原武装部干部周先生,他告诉我们:我们原武装部10多干部的集资住房被合浦县武装部私自卖给开发商,现在开发商已将我们告到法院。

据周先生介绍,1996年武装部根据中央文件重新收归部队,为了解决武装部干部住房问题。依据 当时国家的政策,采取了由干部集资建房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每户出资5万元,并且与武装部签 定了《集资建房所有权,使用权协约》。

到2007年7月18日,住户们看见到开发商贴出的要求他们搬迁的公告后,方才知道他们已经被 卖掉。公告搬迁的理由:1、住户系非法占用;2、拒不搬迁;3、侵犯开发商的权利。

7月28日,开发商找到住户表明愿意退还他们原来的集资款5万元,被住户们当场拒绝。

于是住户们找到县里,可是县里领导却不作任何答复,而开发商则将这些住户告到法院,并且法 院已定于10月30日开庭审理。

现在,住户们已经聘请律师正在为应诉作准备,律师已经调查到:该开发商没有拆迁许可证,而 现在合浦县武装部和建设部门等相关部门,对于开发商没有进入拆迁程序就行使拆迁工作之事,正 在相互推诿。

最后,周先生还向我们讲述到,2003年6月4日,合浦县武装部与北海市强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定了《合浦县人民武装部搬迁,建设合作合同》,而武装部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武装部不能私自转让,其转让行为应属无效。要转让武装部财产,不仅要县里批准,还得报广州军区备案, 方才有效。

据悉,广西著名维权律师杨在新先生曾就此事多次找有关当局寻求解决办法,但问题始终得不到落实。

为此,我就合浦武装部私自卖掉干部住房一事采访了天网负责人黄琦先生,他笑着说:过去,他们卖国企,卖完了就卖农民土地,现在,他们开始卖干部住房,以后,他们还会卖中南海。

来源:六四天网(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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