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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野协商查贿由选举公告日起算 绿营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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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曹宇帆、黄名玺、林怡君台北二十四日电)立法院朝野今天协商“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正草案”,国亲皆认为,现行法务部颁布的查贿标准严苛,且检方裁量权无限上纲不合理,主张检警执行法务部所颁布的查贿标准,应于中选会发布选举公告之日起算。民进党认为如此等于“鼓励提前买票”,表示无法接受。

已故法务部长陈定南在2001年颁布行政命令“贿选犯行例举”为各项选举执法人员查贿标准,包括文宣附着于价值超过新台币三十元的单一宣传物品即构成贿选等,被质疑标准过于严苛,衍生争议。

王金平中午受访时指出,经协商后,立委傅崐萁(花莲县)同意,他原所提检警执行法务部颁布的查贿标准,限于每项选举“经登记为候选人后”起算,可改为“选举公告之日”起算,但朝野共识待凝聚。

傅崐萁受访时拿出一份国亲两党、无盟与台联签字的协商文件表示,提案只差民进党没签。王金平所指选举公告之日起算,是指中选会“发布选举公告”之日。以明年立委选举为例,中选会发布第七届立委选举公告日为十一月五日。

他说,除拟以修法限缩行政权假查贿之名义无限扩张,期盼明天朝野再协商选罢法时,法务部也能到场说明,可否调整过于严苛的查贿标准。

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郭素春表示,法务部颁布的查贿行政命令,连无对价、期约关系的捐助都可能被认定有贿选嫌疑,十分不合理,才主张应从选举公告日起始认定,以免让抓贿选成为政治夺权工具。

民进党立法院院党团总召集人柯建铭表示,傅崐萁的提案争议性太大,所有查贿工作要等选举公告日才开始,不等于鼓励大家提前买票吗?明天朝野协商时,将邀请法务部说明。

至于由台联立院党团所提,主张参考日本“双重提名制”,让具有二个以上候选资格者,可同时登记二种候选人(指不分区及区域),经协商台联愿撤案,但台联另主张二个政党共同推荐候选人,还须进一步协商。

此外,朝野原初步同意,非讼验票每票以新台币五元计,经讨论后改为一票三元计。王金平另裁定明上午十时继续协商公职人员选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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