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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税最高税率 何美玥:2010年降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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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十二日电)台湾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主委何美玥今天重申,遗产及赠与税最高边际税率由现行百分之五十调降为百分之四十,2010年将降至百分之二十。

何美玥上午出席总统府“中枢纪念国父诞辰、庆祝文化复兴节大会暨宣示典礼”,并以“增加投资台湾、拥抱全球商机”为题进行演讲。

何美玥指出,为规划具国际竞争力租税环境,政府将推动税制改革。在所得税改革方面,由于目前香港营所税税率为百分之十七点五,爱尔兰为百分之十二点五,新加坡也将逐年降至百分之十五,但我国营所税税率高达百分之二十五,明显不具竞争力。

政府将利用促产条例于2009年底落日的机会,秉持“轻税简政”原则,全面检讨降低营所税至可与国际竞争的税率,以及取消未分配盈余加征百分之十营所税的可能性,并简化征纳双方作业,提升稽征绩效。

在遗赠税改革方面,何美玥重申,遗赠税最高边际税率由现行百分之五十调降为百分之四十,2010年将降至百分之二十;课税级距将由现行十级简化为五级;免税额度由目前七百七十九万元提高为一千万元,并允许父母可选择于生前赠与子女时使用。

民进党总统参选人谢长廷日前提出吸引资金回流四大对策,其中,遗产税及赠与税将降至百分之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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