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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辍生列不良少年?刑事局:仍有讨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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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孙承武台北十四日电)报载内政部将针对“少年不良行为及虞犯预防办法修正草案”进行修改,对少年不良行为重新调整,并新增多项不良行为模式,其中中辍生是否也算不良少年,引起外界争议。对此,刑事局今天表示,案子仍在预告阶段,还有讨论空间,对于各界意见警方会虚心接受,并欢迎各界提出意见。

对于今天自由时报的报导,刑事警察局副局长高政昇表示,这次法案修正的重点是依“少年事件处理法”第八十四条第四项来订定。由于原法条已有八年未修正,加上时代变迁,并因应实务上的需要,因此,有必要进行调整。

高政昇指出,草案重要的精神,除了对不良少年的“预防”、“保护”、“辅导”及“查访”等工作。同时对少年不良行为将重新调整,包括飙车、参加帮派组织、中辍生,以及性骚扰都将列为不良行为。

另外,媒体披露若学生因家中经济被迫辍学却因此被列为不良少年,也引发外界质疑看法。对此,高政昇说,警方是根据2006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教育部来函,才将修正草案将原本的“逃学或逃家”不良行为,增订为“中途辍学、逃学或逃家”,现在既然各界有意见,警方会虚心接受,并欢迎各界提出意见。

高政昇表示,警察机关在发现有不良行为以及有不良行为之虞时,除劝导制止外,其中最重要的是,警方将依警察职权行使法规定,将不良少年列为治安顾虑人口加强查访,过程中并会将少年转介给各县市政府所属的少年辅导委员会进行专业辅导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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