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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处两阶段投票 台政院态度强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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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苏永耀、邱燕玲、王寓中、黄维助、陈璟民/台北报导〕下届立委选举并公投的采一阶段、两阶段领投票争议,持续延烧。台政院秘书长陈景峻昨率发言人谢志伟、中选会主委张政雄、内政部长李逸洋、法务部长施茂林、人事局长周弘宪等召开记者会,祭出法律规定强调,若地方选委会坚采“两阶段圈投票”,将违反公职人员选罢法及刑法妨碍投票规定,选务人员也得面临公务员服务法等惩处。

对政院大阵仗的法律宣示,国民党文传会主委黄玉振强调,二阶段投票没违法,民进党用法律恫吓选务人员,是可恶加三级,如果张政雄敢告选务人员,国民党就告张。

国民党政策会执行长曾永权指出,一阶段领投票易引发争议、甚至酿成暴动,若因此导致选举失败,张应负全部刑事责任。立法院长王金平也说,上次总统大选采两阶段领投票运作顺畅,一切比照办理即可,为何要把事情复杂化?

陈景峻昨天吁十八个泛蓝执政县市不要陷公务人员于不义,“害他们丢了退休金”;周弘宪也期盼地方政府或地方选委会“不要为难公务人员”。

国民党呛“张政雄敢告将反告”

张政雄强调,立委选举投开票所设置及管理事项,依法是中选会权限,地方选委会所做决议,或是对辖下乡镇市区选务作业中心及全国各投开票所工作人员所做的行政命令,“应属无效”。

张政雄指出,若泛蓝坚持二阶段,将牵涉刑法妨碍投票规定。他并举两年前三合一选举为例,当时泛绿执政县市也有意杯葛,但最后经沟通也遵照决定。

李逸洋说,泛蓝作法已违反地制法,因为立委或公投选务事项并非属于地方自治的范畴。施茂林也从法律角度表示,公投和立委选举主管机关是中选会,选务人员受中选会指挥监督,违者将涉惩处。

此外,陈水扁总统昨在“阿扁总统电子报”中指出,二阶段投票等于是变相的亮票,不但是违宪的作法,也是“一国两制”最坏的示范。

台北市选举委员会昨日则以七比二票的记名表决,通过采二阶段领投票;副市长兼市选委会主委吴秀光并回应陈总统的违宪论,指陈总统本届就是两阶段领投票选出来的,台湾是民主法治国家,除非陈总统宣布戒严,否则法律不是陈总统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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