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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地方选委会违法决议 中选会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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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素柔、李佳霏台北二十六日电)明年立委并公投领投票争议持续发酵,据了解,中选会主委张政雄今天到行政院商讨相关议题。行政院发言人谢志伟说,依据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公民投票法等规定,地方选委会如果决议二阶段领投票,是属无权的决议,也是违法的决议,中央选举委员会可本于职权撤销。

谢志伟强调,直辖市、县市选委会隶属中选会,其委员是由中选会提请行政院长派充;各级选委会应依据法令,公正行使职权。直辖市、县市选委会未依中选会的决议办理选务,相关人员依法惩戒或惩处。

中选会决议明年立委并公投选举采一阶段领投票,泛蓝县市长坚持采二阶段领投票,是否“一国两制”受瞩目。谢志伟说,泛蓝和泛绿2004年都遵守中选会的二阶段领投票决议,为什么到2008年,泛蓝就不遵守一阶段领投票决议?所谓细则,是让地方选委会藉以顺利执行中选会交付的任务,不是用来违反任务。

谢志伟指出,立委并公投选举如果采二阶段领投票,将有四大缺点:暴露选民公投意向,违反秘密投票;投票所空间需求较大,设置较难;分两次等候领投票,浪费选民时间;有遗漏领取公投票之虞,未保障选民参政权。

他表示,2004年的公投绑大选,中选会采二阶段领投票,后来许多选民反映,不知道领投完总统选举的票,还要再领投公投票;明年公投绑大选决议采一阶段投票,让有意领投公投票的选民,没有遗漏领票之虞。

谢志伟表示,中选会是独立机关,行政院尊重中选会做出的一阶段领投票决议;但中选会日前做出一阶段领投票决议后,受到泛蓝执政县市长非理性、政治性的攻击,政府有义务要让选举顺利举行,相关原则必须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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