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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国防部吁符合军事审判冤狱赔偿者尽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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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亦伟台北二十九日电)国防部表示,凡符合“军事审判适用冤狱赔偿”请求的受害人和继承人,应尽速在民国九十八年七月十二日前,向管辖所在的军事法院或检察署提出赔偿请求,以免自身权益丧失。国防部各军种司令部也可收转请求案件,如有疑问,可向国防部军法司专线电话02-2933-8804洽询。

国防部指出,依据今年司法院公布第六二四号解释、立法院三读通过“冤狱赔偿法”相关条文修正案,明定军法案件得溯及请求冤狱赔偿。

也就是说,从民国四十八年九月一日至今,曾因案被羁押或执行,最后获不起诉或无罪、不受理判决的民众,都可依法向军法机关提出赔偿请求,若经军事法院或检察署决定赔偿确定后,可获得每天新台币三千元至五千元的赔偿。

国防部强调,由于溯及适用的冤狱赔偿案件,依法必须于两年内提出,未来将考量以各种便捷方式通知符合资格的受害人或其继承人,透过地方公益团体或其他更积极的方式或管道,协助受害人或其继承人早日提出请求。国防部已就此项新增业务,向行政院申请动用第一预备金一千零六十九万元,已获支持并完成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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