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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台湾灯会 南县办理全国花灯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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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8日讯】(大纪元记者赖友容台南县报导)台南县政府推展民俗技艺发扬固有文化,并促进观光事业的发展,将配合2008台湾灯会办理全国花灯竞赛,活动区分为国小幼稚园组、国中组、高中职组、大专社会组、南科及产业园区组等5组,一律采网路报名,自96年12月3日至12月31日止,至http://2007hdn.tnc.edu.tw/报名并输入参赛作品资讯,逾期或以其他方式报名者,概不受理,而收件时间预定为97年2月18日起至2月19日止。

2008台湾灯会定于97年2月21日至3月2日假南科特定区L举行,所有入选的作品也将于同一时间、地点公刊展览。主办单位强调,有关竞赛主题,形式不拘,可自由创作,各组将录取特优、优等、甲等及佳作,颁发奖金及奖状,各等次有一定的名额。

主办单位表示,花灯制作时,需以较完整的个体设计,俾便于布置,材质采防水、牢固、不易破损为原则,且作品应强调安全性与灯座亮度,可采环保素材,即可回收、低污染、省资源的材料或废弃物。

在作品规格方面,各组参赛花灯主体规格:长、宽、高均不得超过2公尺,不得少于1.2公尺,参赛作品一律采“平放”方式制作,以利规划展示位置。

而供电方式系以临时电或发电机供电,采以交流电110伏特插电发光式,作品均须由内部发光,每件总耗电量以不超过“500W”为原则,采用干电池或蜡烛者则一律不予收件,每件作品必须设置“2公尺以上延伸性插头”以便插电。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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