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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未采特别费实质补贴见解 台法务部: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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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慧真台北十三日电)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今天侦结,检察官侯宽仁心证并未采纳法务部认为特别费是“实质补贴”的见解,且指法务部是“独创新见解,并非通说”,法务部傍晚表示,通案性的法律咨询属于行政上的意见,不涉及个案,检察官对个案的认定,法务部予以尊重。

法务部去年十一月在行政院会就特别费依法提供法律意见指出,特别费是数十余年来惯例由政府编列预算给予具有“实质补贴”性质的业务费用之一,如超额支出不予增加,已由首长具领部分如未用尽,惯例上也无要求须予缴回;过度检视过去特别费的支出,非制度设计原意。

高检署查黑中心侦办马英九特别费案,今天依贪污罪起诉马英九,高检署书记官长张文政召开记者会说明时表示,检察官侦办特别费案重点在于调查犯罪证据、是否符合犯罪要件。

他指出,对外界联想实质补贴或所谓特别酬庸问题,检察官认定这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因根据行政院主计处、财政部、台北市审计处函覆检方内容,可认定特别费并非薪资的一部分且非机关首长个人所得。

另外,起诉书也指出,法务部去年十一月“特别费属实质补贴”的见解,与历年来行政院及财政部公函对特别费用途的规定砥触,属独创新见解,并非通说。

法务部晚间对侯宽仁的认定发表三点声明表示,第一、法律咨询意见是属于行政上的意见,不涉及民事或刑事案件,第二、通案性的法律咨询不涉及个案,第三、检察官对个案的认定,法务部予以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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