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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瑞隆:邀工商团体讨论新世代促产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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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淑芳台北九日电)促进产业升级条例将于2009年底落日,台湾经济部现正研拟“产业发展基本法”等全套新世代促产条例,租税奖励将依经续会分组结论朝限缩方向修正。经济部长陈瑞隆13日将与六大工商团体交换意见,年底前将条文草案提送行政院审议。

奖励产业升级发展的促产条例即将届期,2010年之后台湾的产业发展方向如何?应否保留租税奖励?主张减少租税奖励的财政部,与身为产业界大家长的经济部立场不同,始终争议不休。

经济部现正研拟全新产业政策套案,规划建构以产业发展基本法,搭配产业创新价值条例、产业园区设置管理条例两项作用法,组成完整的新世代促进产业升级法规。

经济部工业局表示,产业基本法将针对有关产业发展议题如无形资产、知识经济、人才培育与延揽、技术支援转移扩散、产业永续发展、国际合作、产学合作等,研拟前瞻性及宣示性条文,作为产业发展相关政策与法规的基本方针。

产业创新价值条例将就租税减免、直接补贴或其他奖励政策工具,明定授权范围,作为政府部门政策法令依据;政策鼓励工具除了租税减免,也将包括行政措施的配合和法规松绑。

工业局表示,产业创新价值条例将以创新、加值、知识经济及品牌等产业发展为主轴,现行租税减免范围如自动化、防治污染、节约能源设备、研究发展与人才培训、新兴重要策略性产业5年免税等规定,将参考台湾经济永续发展会议产业组共识,朝限缩方向修正。

工业局预定6月底之前完成产业三法草案,经济部希望7、8月间提报行政院。由于立法委员将在今年年底改选,新世代促产条例套案预定2008年立法院新会期开议后,再送第七届立院委员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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