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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股董监须申报财产 多位财部公股董监表辞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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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十七日电)立法院日前通过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修正草案,依规定,所有公股董监事须依法强制申报财产。财政部官员晚间透露,已有多位担任财政部公股董监事的学者专家口头表达辞意,扣除具公务员资格的公股董监事,由学者专家担任者约30、40人,其中有约3、4成表达不想当董监事。

公股指派的董监事,除财政部、经济部、交通部及退抚会等部会主管国营事业外,还包括转投资事业,及教育部等各部会财团法人,约数百人左右。

财政部官员表示,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修正草案已经获立院通过,不过,法务部尚未公布实施日期,财政部则建议法务部删除这项条文。

官员指出,公股董监事每月领取酬劳约新台币7、8000元,如专家学者未兼行政职者可达2万元,但责任重,现在因面临强制公布财产,已有多位担任公股董监事的专家学者口头表达“不做”了。

官员表示,目前担任公股董监事的专家学者,也包含会计师及律师,“不做的人会很多!”。至于其中是否有公股董事担任“董事长”为此表达辞意?官员表示没有。

另外,官员表示,经济部的公股董监为数更多,约有上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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