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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警与警署刑事局联手破获跨海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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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耀彬澎湖县二十七日电〉澎湖县警察局刑警大队今天与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侦二队干员联手破获陈姓男子为首等九人,涉嫌伙同台湾籍嫌犯及中国绰号“阿嫂”等人,以电信互联和金融转账等方式,假冒“地检署检察官”、“中华电信员工”等诈骗方式,诈骗被害人金钱达新台币二千九百余万元。

澎湖刑警大队表示,这起诈骗集团案从九十五年初起,以陈嫌为首,负责招收集团成员及遥控诈骗集团运作,并伙同柯嫌及中国大陆地区绰号“阿嫂”、“凤梨”、“逗阵仔”、“阿宝”、“阿吉仔”、“阿牛”等人共组诈骗犯罪集团。

诈骗集团涉嫌先向不特定人士收购预付卡、王八卡及人头账户后,供诈骗集团成员相互间联络及诈骗后汇款,再利用大陆沿海可接收台湾地区行动电话讯号的特性,在福建省厦门市沿海地区装置电信设备,并召募工作人员,假冒“地检署检察官”、“中华电信员工”等诈骗方式趁机行骗。

警方指出,被害人接到电话后往往心生畏惧、信以为真,并依照指示前往金融机构汇款至高嫌申请的金融机构人头账户后,再以行动电话联络柯嫌及林嫌,负责指挥嫌犯等七人,持人头账户提款卡、存折及印章至邮局柜台或不特定ATM自动柜员机将被害人汇入金钱领出,总计约新台币二千九百余万元。

嫌犯除先扣除提领诈骗金额总数的百分之十五作为酬劳外,剩余款项再由柯嫌以无折存款方式,转汇入中国大陆地区诈骗集团所指定金融机构账户内,从事非法洗钱工作。

警方表示,经澎湖刑警大队员警后续循线清查发现,陈嫌等九人诈骗集团曾在九十五年十一月十九日至二十日间,以同样诈骗手法诈骗徐姓、张薛姓两位澎湖民众分别汇款新台币五十九万一千元及二万元到高嫌人头账户内,因此,全案依法将杜嫌等九人依诈欺罪嫌移请苗栗地方法院检察署侦办。

澎湖县警察局局长陈长胜特别提醒民众,歹徒诈骗手法与技俩不断推陈出新,凡事要提高警觉,勿存贪念意图,如接获不明电话应保持冷静和查证,并拨打一六五反诈骗咨询专线或一一0电话报案确认。另可随时拨打电话〈0六〉九二七九三六六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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