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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公文掀波 坦承作业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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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6日讯】一纸公自由时报 文掀波 坦承作业疏失/NCC:排除高中职以下设基地台 大哥大基地台能否进入校园再引争议,教育部呼吁NCC要以学童健康为先。(资料照,记者李信宏摄 )

主委主动澄清 下周一发文更正

〔记者许敏溶、曾鸿儒、张菁雅/综合报导〕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 )昨天坦承,因为发文作业过程疏失,导致学校误认为允许行动电信业者在学校设立基地台,主委苏永钦昨天主动致电台中市长胡志强说明,NCC并将于下周一再发文各县市政府更正附件内容,将高中职及以下各级学校都剔除在可设置低功率基地台范围外。

NCC也澄清指出,虽然法令并未明订禁止行动电信业者,在幼稚园到高中等各级学校校园内设置基地台,但NCC内部与电信业者共识是加以排除,而且基地台设立前要经过协调,各级学校也可拒绝设立。

公文未排除学校 引起强烈反弹

NCC最近发文给各县市政府,引用电信法第卅二条的规定,要求公共土地及公有建筑物,“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行动电信业者架设基地台,但因公文中未排除学校,引发地方居民强烈反弹,台中市更首先发难。

台中市副市长萧家旗昨天出示NCC公文,里面详列台中市一百七十三个政府机关、学校,其中,学校约四、五十所(包括国中、国小 ),还有警察局、派出所等单位;副本函知第一类电信业者,计有中华电信、远传、台湾大哥大、大众电信、泛亚等。

萧家旗强调,台中市住宅密集,不管哪个公家单位设置基地台,都会引起民众反弹;若在学校设基地台,恐怕会影响发育中学童身体健康,造成师生心理压力,家长也会表示异议;若设在派出所,将有损警民关系。请NCC审酌各地状况,市府也会尊重民众意见。

NCC则指出,发文作业疏失并非公文内容有误,而是未将中小学排除在发文对象之外,但以法律面来说,NCC并未违法,只是对台中市造成困扰,NCC深感抱歉,所以下周一就会发文更正,往后发文也会更仔细,避免造成其他单位无谓困扰。

教部批NCC:做法十分不妥当

〔记者申慧媛、许敏溶、曾鸿儒/综合报导〕针对NCC行文要求公家机构无正当理由不能拒绝大哥大基地台设置,可能导致基地台全面进入公立学校校园,教育部昨日发表声明表示反对,NCC行文前未知会教育部,在基于对学童身心健康安全的考量下,NCC的做法十分不妥当。

教育部环保小组执行秘书刘志成指出,教育部不支持在中小学及高中职校园架设基地台。

至于大学校院部分,虽说大学生都是成年人了,但校园内都有一定的自主程序,对于架设基地台的提议,必须经过校内师生充分沟通后,由学校自主决定。

刘志成强调,NCC不论在程序上或做法上,都非常的不妥当;尽管目前全球对于电磁波对人体的影响,还没有确切的报告,但教育部考量学生长时间活动的校园,必须是安全的、健康的、低风险的,尤其是处于成长阶段的国中小及高中职学生,对电磁波都较一般成人更为敏感,教育部有责任采取避险原则,反对在中小学校园架设基地台,NCC也应站在保护学子安全之立场,认真看待学子的健康。

另在行政程序上,刘志成也认为,有关行动电话基地台是否应在校园当中设置,牵涉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教育部、交通部、环境保护署及卫生署等单位权责,NCC行文前,应该与相关部会研商讨论,而不是径自行文。

NCC强调,之前曾行文给教育部,询问大学校园是否允许基地台进入,教育部回文说没有适当地方,绝非未询问教育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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