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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华兴无偿使用市地 立委告马英九涉图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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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慧真、林怡君台北十六日电)民主进步党籍立委余政道和高建智今天到台北地检署,按铃告发前台北市长马英九涉嫌图利。余政道表示,在马英九担任台北市长期间,台北市政府同意华兴中小学长期无偿使用台北市有土地,导致台北市库和国库减少许多税收,马英九有图利他人渎职嫌疑,因此,主动提出告发。

余政道表示,根据今天自由时报的披露,在马英九担任台北市长期间,华兴中小学经台北市政府同意,长期无偿使用一万一千多平方公尺的台北市有土地,公告现值将近新台币三亿多元,使台北市库及国库减少许多税收,马英九有图利他人渎职嫌疑,主动提出告发。

根据余政道等人告发状,自1969年起,华兴育幼院以照顾三军遗孤及义胞难童的目的,向国有财产局以“年租金新台币五十元”,租得现有校地共达一万九千多坪的九笔国有土地,并陆续续约至2011年年底。

告发状指出,据查,华兴育幼院目前实际使用校地面积非常小,却将承租所得的大面积国有财产转租给每学期收费高达八万元的华兴中小学。曾数次召开记者会质疑华兴育幼院及华兴中小学假慈善之名,行“A”钱之实。

告发状表示,台北市政府财政局副局长黄素津坦承,上述土地1969年归属前阳明山管理局签报行政院核准免费提供给华兴育幼院供校地使用,阳管局裁撤后,于1999年马英九担任市长期间,将土地产权移拨台北市并由财政局管理,当时的教育局长专案签报市长同意以“一年一签、无偿使用”迄今。

告发状指出,马英九明知华兴育幼院假借慈善之名,贱价租得阳明山大面积土地后,却转租华兴中小学获取暴利,已违反承租人非经出租人承诺,不得将租赁物转租于他人的规定,出租人得终止契约,马英九种种行径明显涉嫌图利华兴育幼院及华兴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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