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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室气体减量立法 经部、经建会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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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王孟伦/台北报导〕针对台湾是否应该立法订定、限时限量的“温室气体”减量目标,环保署与财经部会出现不同调。

经济部与经建会昨天在立法院表示,贸然在法律中订定强制性的减量目标,势必影响投资意愿及就业机会,甚至迫使产业外移;但环保署仍强调,这项减量目标势在必行。

经济部长陈瑞隆与经建会副主委叶明峰,昨天出席立法院经济及能源委员会,就“因应全球暖化冲击效应,如何兼顾环境保护与产业发展”提出报告。

由于立法院5月7日一读通过“温室气体减量法”,其中,法案明定2025到2030年,我国必须回到2005年排放量的减量目标;对此,经济委员会多位立委要求财经阁员表达立场。

陈瑞隆表示,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一个开发中国家订有“绝对”减量目标;全世界国家也只有瑞士及新西兰将减量目标明订在法律中。他强调,国家减量目标必须经过国际谈判协商,并需考量各国经济体质与特殊环境,“若是太过贸进,将不利国家整体经济发展,也会丧失未来在国际间谈判的空间。”

叶明峰指出,台湾是地球村的一员,推动减量温室气体责无旁贷,但必须要务实且循序渐进;换言之,太过于躁进或执行过头,反而会严重冲击到台湾经济发展。至于立法订定、限时限量的“温室气体”减量目标,他更明确地表达反对态度。

究竟要如何妥善处理温室气体减量为宜?陈瑞隆认为,应该改由行政院邀集各界充分讨论,并取得共识之后、再提出目标,不宜采立法方式,贸然订下减量目标。

立委赖士葆在质询时指出,根据台综院的研究,2025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如果要回到2000年时的标准,将使经济成长下降49%;如果回到2005年时的标准,也将下降14%,这是要全民共同承受的,政府必须要让人民知道其严重性。赖士葆建议,等到美国和欧盟等国家完成减量目标立法后,台湾届时再来考虑。

但环保署处长杨之远在答询仍强调:“推动温室气体减量,是追求永续发展与因应全球暖化现象,若等到其他先进国家完成立法再做,那时候就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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