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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外劳方案 行踪不明外劳比率盼低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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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顾恒湛台北四日电)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今天表示,为贯彻改善行踪不明外劳问题,劳委会已研订“改善行踪不明外劳及中介剥削”方案,希望一年内达成行踪不明外劳比率,由近三年平均数百分之三点七五降为百分之三点五以下。

劳委会职业训练局外劳作业组科长林文渊说,这项方案希望达成的目标还包括,查缉行踪不明外劳人数由民国九十五年的九千五百人增加达一万人以上;查处非法媒介的外劳中介公司达四十家以上。

他指出,这方案将朝加强预防、查缉行踪不明外劳及加强外劳中介公司管理三大工作面向办理,劳委会在三月下旬已邀集移民署、警政署、各地方政府及外劳来源国驻台机构等单位研商,自四月下旬起,相关单位将采取相关主要措施,以落实“改善行踪不明外劳及中介剥削”方案。

林文渊表示,劳委会将请地方政府落实严惩非法雇用、非法媒介者重罚措施,对非法雇用、非法媒介者,分别采处最高新台币七十五万元及五十万元罚锾的重罚。行踪不明外劳查获后,依就业服务法规定立即遣返出国,并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锾。

他说,除重罚外,劳委会规划提高民众检举奖励金,最高每案达新台币十万元,目前民众检举行踪不明外劳奖励金,已由每案两千元提高为五千元。为吓阻非法雇用及非法媒介外劳不法情事,劳委会正规划提高检举非法雇主、非法中介奖励金,待行政院核定后就可公布实施。

此外,劳委会将请各外劳来源国驻台机构,配合劝导行踪不明外劳主动投案及协助办理遣返相关作业;劳委会将订定查察中介公司计划,并依中介公司评鉴等级订定查察密度,加强访查及落实裁罚;另明订外劳来台工作的相关收费标准,避免外劳遭受不当超收费用。

劳委会呼吁,外劳应合法在台工作,如遭雇主、中介不合理对待,应循正常管道 (劳委会及各县市劳政单位)申诉,切勿发生行踪不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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