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镇居民灰色收入四兆四千多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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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2日报导】(中央社台北十二日电)据最新调查显示,中国城镇居民收入中没有被统计到的“灰色收入”,总计人民币四兆四千多万元。中国最高与最低收入百分之十家庭间的人均收入差距约五十五倍,而不是中国统计部门推算的二十一倍。

据“二十一世纪经济报导”报导,该调查还发现,有百分之七十的高收入居民表示,不愿意向统计部门如实提供自己的收入状况。

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从二零零五年到二零零六年,针对中国几十个城市和县的两千多名、不同收入阶层的居民,进行家庭收支调查,完成“国民收入分配状况与灰色收入”的研究报告。

王小鲁说,与中国国家统计局一般采用的入户调查的方式略有不同,课题组调查的两千多名居民均为研究人员的亲属和朋友,数据可信度较高。

王小鲁带领的课题组研究发现,根据“一定的恩格尔系数与一定的人均收入水平对应”的原理,在恩格尔系数相同的情况下,低收入组的人均收入与中国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基本一致。

中国统计局各高收入组的人均收入,都低于课题组的调查样本,而且收入越高,差异越大。王小鲁说,这说中国国家明统计局的高收入居民收入数据,可能存在遗漏。

该课题组的调查结论是,占中国城镇居民家庭百分之十的最高收入居民 (约一千九百万户,五千万人),二零零五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九万七千元,相当于统计局数据、不到两万九千元的三倍多。

其他中高收入居民的收入也高于原有统计。

由此,推算中国城乡居民收入总额约十二兆七千多万元,而不是八兆三千多万元。中国城镇居民收入中没有被统计到的灰色收入总计四兆四千多万元,相当于当年GDP的百分之二十四。

中国最高与最低收入百分之十家庭间的人均收入差距约五十五倍,而中国国家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推算为二十一倍。

王小鲁说,他们将非法收入、违规违纪收入、按照社会公认的道德观念其合理性值得质疑的收入,及其他来源不明的收入,统称为“灰色收入”。

关于灰色收入的来源,王小鲁说,估算灰色收入包括有财政资金通过部门渠道分配到各地的部分存在管理漏洞。有一部分资金脱离了财政管理程序,资金流向透明度低,滥用和漏失严重。

根据中国国家审计署的调查显示,二零零五年这部分资金估计约五千六百亿元,漏失部分待查。

近年来,中国国有固定资产投资数额巨大,去年为四兆五千万多元,投资项目层层转包,工程款也存在一定程度的漏失。

此外,行政许可和审批中的寻租行为,土地收益流失,以及垄断行业的工资外收入,都是四兆四千多万元灰色收入的组成部分之一。

王小鲁说,这显示目前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原因,主要不在于市场化,而在于制度不健全所导致的腐败和灰色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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