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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屋面积误差1%不赔 消费者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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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田瑞华、林毅璋/台北报导〕消基会针对日前接获消费者申诉,指其在台北县中和市以一坪20多万元购进预售屋,拿到权状后发现,主建物和阳台坪数都短少,业者将属于附属建物“雨遮”坪数合计后,总面积反比合约多了0.04坪,因此,依约可不用赔偿。

消基会批评,现行“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范本暨其应记载事项”规定,房屋面积如有误差,误差1%以内,买卖双方互不找补,但房屋为高价商品,既使只有1%误差,仍可能牵涉数十万元;至于申诉案中的“雨遮”计入总面积,如果业者浮滥运用雨遮,主建物面积其实被缩减了,消费者权益严重受损。呼吁主管机关,应将主建物面积与附属建物面积误差值分开计算,买卖双方有误差即找补。

内政部地政司表示,已注意到这个问题,目前消保会对“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修正草案内容,也邀集各方代表开过两次会议,但建筑开发公会代表对预售屋可容许误差值、房屋面积如何计算、包含哪些项目等还有争议,与会代表意见分歧。

因此,尚未有正式结论;虽然修正草案由地政司提出,必须经消保会召开大会同意后,才算完成。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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