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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通:不宜贸然放宽大陆配偶定居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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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钧凯台北六日电)有台湾立委提案,拟放宽大陆配偶取得身份证的时间及服公职的限制。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明通今天在立法院表示,移入人口的管理必须考量与本国人民间的平衡,现行八年才能取得身份证的年限,并非社会争议问题,不宜贸然修正。

立法院内政及民族委员会上午审查中国国民党籍立委李庆安(台北市)提案“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十七条”修正草案,及国民党籍立委吴志扬 (桃园县) 提案“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二十一条”修正草案。

两项修正草案,分别拟放宽大陆配偶取得定居 (身份证)时间,由八年缩短为四年,及在台定居的大陆地区人民,必须设籍满十年才能担任公职的规定。

蓝、绿双方立委在程序发言时即口角不断,民主进步党籍立委黄剑辉(台北县)甚至在李庆安说明提案时,在台下高喊“中国人提中国案”,蓝营立委则回批民进党只懂扣人“不爱台湾”的帽子。

由于无法取得共识,最后委员会在绿营主导表决下通过散会,未对法案进行实质审查。 

陈明通受访时表示,考量两岸关系相当特殊,且世界各国对移入人口的管理,因为必须思考移入人口与本国人民间的平衡,寻求一个和谐的关系,不能反让本国人民陷入焦虑,所以多采较不人道的限制。

陈明通指出,现行八年取得身份证、生活从宽的这种制度设计,在社会上大家都能够接受,大陆配偶来台后,对生活所受到的照顾也都很满意,所以这件事已经不是件争议的社会问题,如果贸然去改变它,把已有共识、达到平衡的制度改变,涌入的人口可能更多、更快,必须要慎重思考。

改变制度对已经融入台湾社会、已经习惯这套制度的移入人口也不公平,陈明通强调,鼓励新移入的人口,会冲击既有的社会资源分配,即使对先来台的大陆配偶而言,也不免担心社会福利被更多人分享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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