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假分期真贷款纠纷 消费者可要求停付款

人气: 12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7月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梁世煌/台北报导〕市面上“假分期、真贷款”的消费纠纷不断,金管会委托银行公会协调银行业者,针对此类型的争议,7月1日起将给予消费者贷款偿还的抗辩权机制。

新机制不能溯及既往

金管会表示,所谓抗辩权机制,也就是说,未来一旦供货商无法继续提供商品或服务,只要消费者检具证明文件,就可不需缴纳未缴之各期贷款,此一机制今日正式上路,但提醒民众,新机制并不能溯及既往。

由于过去民众在办理分期付款时,部分业者会在未充分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让消费者同时签下银行信用贷款申请书,形成表面上业者与消费者办的是分期付款;业者实际上已从银行处取得全部价款,消费者在不明就里下,成为银行的债务人,一旦发生店家倒闭或财务危机,不但无法请求退款,甚至还因此成为银行催讨债务的对象,必须继续缴纳还未付清余款。

这样的不平等情况,7月以后可望获得改善,金管会官员表示,由银行公会协调银行业者,未来在“假分期、真贷款”的消费纠纷案件,将给予消费者贷款偿还的抗辩权机制。

该机制实施后,若银行与商店合作办理递延(预付 )型商品的消费性贷款,一旦该商店因故无法继续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只要消费者检具买款契约(或发票 )、商品或服务未获提供之证明文件(如商品使用纪录收据、会员卡、晶片卡、上课证、电信账单等 ),连同向商店催告商品或服务未获提供的存证信函的证明文件,就可向贷款银行提出停止继续付款的申请。

金管会官员表示,只要经银行查证该商店确实经过法院宣告破产、遭主管机关认定歇业或撤销登记,则消费者(借款人 )就不需再缴纳未缴清之各期贷款。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