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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罚款 连累公车牌照被吊扣 判赔2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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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何瑞玲/土城报导〕陈姓公车司机驾照被扣后改名再回旧东家开公车,被警方二度拦获无照驾驶再吃红单,因没缴罚单连累公车牌照被吊扣,客运公司接到监理站裁罚才知情,向司机求偿扣照半年营运损失与红单罚金共160万余元。法官认为,半年营运虽逾1百万元,但依财政部计算扣除人事成本后获利为9万余元,因此判司机需赔红单及营运成本计21万余元。

客运公司认为,陈姓司机明知驾照被扣,却以改名回来上班蒙混过关,致公司误以为他有驾照,并指派他驾驶301线公车,他二度被警方拦获无照驾驶,竟未告知,公司直到他红单逾期未缴,连累301线公车的牌照被监理站裁定吊扣半年后才知情,因此要求陈姓司机赔偿红单罚款2张12万元及301线公车半年营运收入155万元,合计167万余元。

陈姓司机辩称有积欠交通违规红单,但已与监理单位沟通分期缴纳,不知已被吊照;但法官认为,就算陈姓司机不知情已被吊照,但在警方拦检查到无照驾驶时,应该已知道被吊照,却不知会客运公司,继续蒙骗上路,直到二度被开单才向公司辞职,显然有欺瞒公司事实。

法官认为,客运公司求偿有理,但要求赔偿301线公车半年营运费155万元显然过高,法官向财政部查询公车经营获利评估纯益比,认为扣除人事支出成本后应为9万余元,因此判决陈姓司机应赔客运公司半年无法营运的损失及红单罚金合计2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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