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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松山警分局摆乌龙 错将装潢工人当窃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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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旭昇台北九日电)台北市警局松山分局公布一起办公大楼窃案的追缉录影带,请全民一起缉凶,未料踢到铁板,所公布的画面中的三名装潢工人今天到分局哭诉陈情,指称他们并未行窃,确实是到大楼施工。警方今天查证后,发现确实有他们的施工纪录。分局长黄嘉禄出面公开道歉,并表示愿意负起行政责任。

松山警察分局长黄嘉禄在廖姓装潢工人前往抗议时,还致赠水果礼盒表示歉意,但当事人拒收表达内心的愤慨。当事人并且强烈要求“分局长下台!”

黄嘉禄表示,“如果该我下台,我会下台。”他并且表示,对于这一件窃盗案件没有全面查证,因此,代表松山警察分局致歉,同时负起行政责任。

装潢玻璃公司的工人廖庚仁今天带着两个儿子到松山警分局讨公道,他大声抗议警方公布的涉嫌偷窃的画面,根本是他与儿子正在施工的画面,却被警方诬指行窃。他情绪激动频频喊冤,要求警方要帮他澄清。

廖庚仁激动的说,电视大肆播出画面说他是窃嫌,究竟有什么理由说他是窃嫌?他强调,“正正当当作生意装玻璃,交钱给装玻璃的师傅,却被诬指是分赃。”他们是在装潢,绝没偷东西。

有窃贼专挑周末入侵办公大楼,警方依据报案者公司所在的大楼监视画面,认定是装潢工人行窃。结果,查证后发现,在电梯里面的录影带,所谓“行窃工具”其实是装潢器材,电梯里拿钱是发工资给装潢工人,不是分赃。

警方这个大乌龙糗大了,分局长黄嘉禄在他们陈情时,一脸尴尬,还伸手示好却不被领情。在辟室密谈之后,当事人因为名誉严重受损,还是频频喊冤。当事人要保留法律追诉权。

一栋大楼五月三十日发生窃案,七楼公司被潜入偷走新台币一万元现金。廖庚仁施工的是十一楼的装潢玻璃工程。委托装潢的业者今天也证实这项工程,廖庚仁强调,“我到十一楼做装潢,关失窃的七楼什么事呢?”警察分局在查证后,也确实发现摆乌龙冤枉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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