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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上书扁 司法院长勿提杨仁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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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邹景雯/台北报导〕新任司法院大法官内定人选杨仁寿的资格问题愈演愈烈,由澄社、民间司改会、台湾法学会、台湾人权促进会、台北律师公会、律师全联会等社团合组的“民间监督司法院大法官(含正副院长 )人选联盟”,已上书陈水扁总统,主张杨仁寿依宪不得再出任大法官,建请陈水扁斟酌。

民间监督联盟送达总统府的函中指出,依宪法增修条文第五条第二款“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届次,个别计算,并不得连任。但并为院长、副院长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联盟强调,杨于民国九十二年出任大法官,九十五年辞去大法官一职,转任公惩会,循上述宪政原则,自不得再出任大法官暨司法院长。

另对有谓杨是“转任”而非“连任”,法界驳斥,若这种说法成立,则所有现任大法官是否可在任期届满前都转任他职,时间到时再由总统重新再提名续任?若转任之初即有此钻巧门心态者,如何带领大法官?

此外,法界资深人士昨也出示杨仁寿在戒严时期积极为文推崇军事审判的两篇文章,质疑杨的识见。

杨曾撰文 推崇军事审判

杨仁寿在六十九年3月连续发表“军法审判公开之影响”与“军事审判会更好”,引王阳明之言盛赞美丽岛大审的军法官,“刘岳中等审判官竟已得其神髓,诚不可多得。他们的办案态度,将为司法界留下一好的典范,使大家见贤思齐。”“审理本案的审判官,办案风度之佳,诉讼进行之指挥若定,较之普通法院的法官,有过之而无不及,实令人敬佩无已”。

“相信将来本案所下判决,无可置疑的,也必会字字有据,掷地铿然有声;罪之有无,刑之轻重,必定会公正无私。”“故此时此地,若再像美联社的赖德乐小姐那样,带着有色的眼镜、来‘歪曲事实’‘喧宾夺主,越俎代庖’,那就太令人寒心了”。

这位人士认为,若陈水扁最后仍执意提名杨,将是与转型正义的“对作”,以后不要再侈言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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